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80.一个人只是思想,甚至思想去意愿的事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同时他意愿它到了只要有机会,就会把它行出来的地步。这是因为当人如此做事时,他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或出于意愿的情感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做的。但只要它仅仅是思维的事,就不可能成为人的一部分,因为那时,理解力不会与意愿结合,或说理解力的思维不会与意愿的情感结合,而是意愿及其情感与理解力及其思维结合,如《圣爱与圣智》第五部分多处所说明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7-19)
“口”在灵义上表示思维,因为思维通过口说话;而“心”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爱的情感。当一个人出于这情感思考和说话时,他就使自己变得不洁。路加福音(6:45)中的“心”表示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口”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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