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圣治 #201

201.⑷主通过祂的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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