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2

BE42.简要分析: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圣治 #104

104.每个成年人都

104.每个成年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而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或相当于外在人和内在人的灵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这对那些仔细观察别人体现在言行上的思维和意图,以及群处和独处时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之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能基于外在思维与别人友好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上却与他为敌。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与此同时在内在思维上却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文明法律的公正,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可能会出于内在思维及其情感出言反对文明的法律,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那些受恶欲驱使,却又想在世人面前表现自己没有受恶欲驱使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此外,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想:“他们私下里的想法和他们正在说的想法一致吗?我该不该相信他们呢?他们的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阿谀奉承者和假冒为善者就有一种双重思维。因为他们能控制自己,防止他们的内在思维显现;有些人能把它藏得越来越深,可以说锁上门,唯恐它显现。我们也能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人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即:人能从他内在思维的角度来看他的外在思维,还能反思它,并判断它是不是邪恶。人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是由于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人若不从这些官能中获得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将不能察觉并看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并得以改造。事实上,他将不能说话,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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