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101.然而,许多人,尤其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不知道当他们陷入邪恶时,便已身陷地狱。他们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他们根本不思想邪恶,声称自己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所以律法不定他们的罪;还声称,他们不能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的救恩,故不能凭自己除去任何邪恶,也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他们就是那些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不断陷入邪恶的人。主在马太福音(25:32-33, 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论到他们,经上说: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人们若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不检查自己,然后停止作恶,最终必然不知道何为邪恶,也必然由于它所带来的快乐而喜爱它。这是因为凡不知道何为邪恶的人都喜爱邪恶,凡疏于思想邪恶的人都不断陷入它。他就像瞎子一样看不见它,因为思维看到良善和邪恶,正如眼睛看到美丽的东西和丑陋的东西。凡如此思想并意愿邪恶,以至于认为邪恶不会出现在神面前,或即便出现,也会得到宽恕的人,就陷入邪恶,这实际上就是认为自己没有邪恶。这些人即便不去行恶,那也不是因为这些恶是反对神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或名声丧失。他们仍在灵里作恶,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想和意愿。因此,在世上,凡一个人在灵里所思想的,他离世后成为灵人时,就会行出来。
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没有人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或你的教义是什么,只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也就是说,你是这种人还是那种人。因为他们知道,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就如何,甚至他的教义就如何;因为生活为自己构建教义,也为自己构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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