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0.简要分析:在一位上帝观并且圣三一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被接受后,基于三位上帝观(源于字面理解的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的当今教会信条才显出它们的错误,在此之前不可能看出它们错在哪里。在此之前,就像某人在几颗星光下来看见物体,尤其是看雕像,以为它们是活人;或者像一个人在天亮前躺在床上,似乎看到空中的幽灵,就以为见到天使;或者像某个人在愚痴的幻想中看到许多事物,就以为它们是真实的。众所周知,这些东西并不是真的,也无法被真实地认清,除非这个人进入白昼的光照中;也就是说,除非他的知性被彻底唤醒。这与教会的属灵事物相似,当真理在其自身的光明(也就是天上的光明中)显现时,就能看出之前那些东西已被错误和不当地理解和证明。往内看,有谁能不明白所有基于三位上帝观的教条都是错误和不当的呢?我说“往内看”,是因为上帝观构成教会、宗教和敬拜的一切;还因为信仰上的事在人心智中的地位高于所有其它事,其中上帝观至高。因此,如果上帝观是错的,那么由这个初始之错谬所衍生的一切事物都是错误的或者被歪曲的;因为至高(也是至内在)构成源于它的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质,该本质就像灵魂一样,按照它自己的形像将所有事物形成一体;当它往下降落在诸理之上时,它甚至会将自身的瑕疵和错误传染给它们。三位上帝的观念在神学中就好比位于心脏或肺部的疾病,患者都以为自己是健康的,因为医生不知道患者的病,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但是,如果医生知道了,仍然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那么他就会被谴责用心险恶了。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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