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0

BE40.简要分析:

BE40.简要分析:在一位上帝观并且圣三一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被接受后,基于三位上帝观(源于字面理解的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的当今教会信条才显出它们的错误,在此之前不可能看出它们错在哪里。在此之前,就像某人在几颗星光下来看见物体,尤其是看雕像,以为它们是活人;或者像一个人在天亮前躺在床上,似乎看到空中的幽灵,就以为见到天使;或者像某个人在愚痴的幻想中看到许多事物,就以为它们是真实的。众所周知,这些东西并不是真的,也无法被真实地认清,除非这个人进入白昼的光照中;也就是说,除非他的知性被彻底唤醒。这与教会的属灵事物相似,当真理在其自身的光明(也就是天上的光明中)显现时,就能看出之前那些东西已被错误和不当地理解和证明。往内看,有谁能不明白所有基于三位上帝观的教条都是错误和不当的呢?我说“往内看”,是因为上帝观构成教会、宗教和敬拜的一切;还因为信仰上的事在人心智中的地位高于所有其它事,其中上帝观至高。因此,如果上帝观是错的,那么由这个初始之错谬所衍生的一切事物都是错误的或者被歪曲的;因为至高(也是至内在)构成源于它的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质,该本质就像灵魂一样,按照它自己的形像将所有事物形成一体;当它往下降落在诸理之上时,它甚至会将自身的瑕疵和错误传染给它们。三位上帝的观念在神学中就好比位于心脏或肺部的疾病,患者都以为自己是健康的,因为医生不知道患者的病,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但是,如果医生知道了,仍然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那么他就会被谴责用心险恶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0

L50.⑷凡“灵”论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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