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上帝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上帝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上帝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上帝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上帝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上帝自由地洁净和成圣。功德因是上帝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形式因是唯独上帝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上帝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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