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上帝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上帝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上帝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上帝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上帝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上帝自由地洁净和成圣。功德因是上帝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形式因是唯独上帝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上帝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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