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

BE4.关于称义:(

BE4.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上帝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上帝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上帝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上帝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上帝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上帝自由地洁净和成圣。功德因是上帝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形式因是唯独上帝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上帝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圣治 #33

33.现简要说明人如

33.现简要说明人如何能与主结合得更紧密,然后这结合如何显得越来越紧密。人如何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实现这一点不是单靠知识,也不是单靠聪明,甚至不是单靠智慧,而是靠着与它们结合的一种生活。人的生活就是他的爱,而爱是多种多样的。总体上有对邪恶的爱和对良善的爱。对邪恶的爱就是对奸淫、报复、欺诈、亵渎和夺走他人财物的爱,对邪恶的爱在思想并做出这些事的过程中获得快乐和喜悦的感觉;这爱的衍生物,就是它的情感,跟它在其中取得具体形式的恶行一样多;这爱的感知和思维,跟支持并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一样多;这些虚假与邪恶构成一体,正如理解力与意愿构成一体一样;它们不会彼此分离,因为一个属于另一个。

由于主流入每个人的生命之爱,并通过这爱的情感进入感知和思维,但反过来不行,如前所述,所以可知,主只能随着对邪恶的爱及其情感,也就是欲望被移走而与一个人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由于这些欲望居于属世人,还由于凡人出于属世人所做的,他都感觉是靠他自己做的,所以人应当貌似凭自己移走这爱的邪恶;只要他如此行,主就会越来越靠近他,并与他结合。凭理性,谁都能看出,欲望及其享乐堵住并关闭了主面前的这扇门;只要人自己紧紧关闭这扇门,并从外面推挤,以防它被打开,那么它们就无法被主逐出。从主在启示录的话明显可知,人必须自己打开这扇门: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由此明显可知,只要一个人避邪恶如魔鬼,如阻止主进入的障碍,他就会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一个憎恶它们如众多黝黑似火的魔鬼之人,与主结合得最紧密。因为邪恶与魔鬼是同一个,邪恶的虚假与撒旦是同一个。正如主流入对良善的爱及其情感,并通过这些情感流入感知和思维(这些感知和思维获得其一切真理,是源于这一事实:它们来自一个人所处的良善),魔鬼,也就是地狱,流入对邪恶的爱及其情感,也就是欲望,通过这些欲望流入感知和思维(这些感知和思维获得其一切虚假是源于这一事实:它们来自邪恶)。

这种结合如何显得越来越紧密:属世人中的邪恶通过避开并弃绝它们而被移走得越彻底,这个人就与主结合得越紧密。爱和智慧,也就是主自己,不在空间之中,因为属于爱的情感和属于智慧的思维与空间毫不相干。因此,主照着藉由祂的爱和智慧的结合而显得更接近,照着对祂的爱和智慧的弃绝而显得更遥远。灵界没有空间;那里的距离和同在只是表象,取决于情感的相似性或非相似性;因为如前所述,属于爱的情感和属于智慧的思维本身是属灵的,故不在空间之中。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7-10, 69-72等节)。

主与一个邪恶已经被移走之人的结合由主的这些话来表示:

清心的人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

还有这些话: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有了主的命令”是指认识主,“遵守祂的命令”是指爱祂,因为经上还说,“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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