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关于称义:
(a)我们的天父,是慈悲怜悯之父,在时候满足之际,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给世人,既差给律法之下犹太人,还给不遵循正义的外邦人,以致于他们都能得着正义,都能被接纳为儿子。不仅为了我们的罪,而且为了所有世人的罪,因信他的宝血,上帝立他为赎罪祭(第6届会议,第2章)。
(b)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的死带来的益处,唯有他受难的功德与其相通之人;因此,除非他们在基督里被重生,将决不会被称义(第6届会议,第3章)。
(c)称义的开始来自于上帝预期的、藉着耶稣基督赐予的恩典,也就是来自于他的呼召(第6届会议,第5章)。
(d)当被神圣的恩典激动,并通过听道获得信仰时,人们就会被置于正义之中,他们会自由地向上帝靠近,相信那些以神圣方式所揭示和承诺的事情是真实的;特别是这一点: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因着他的恩典,不敬虔的人被上帝算为正义;当他们因着对神圣正义的畏惧而意识到他们是罪人时,藉此内心感到不安,于是他们被提升,有了希望,为了基督的缘故,将使他们对上帝的信仰产生好感(第5届会议,第6章)。
(e)如此性情与预备导致的结果就是真实的称义,不仅罪得宽恕,而且因着神性的赦免和恩赐内在人得以成圣与革新,人由此从不正义成为正义,从敌人变成朋友,并照着对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第6届会议,第7章)。
(f)称义的终极因是上帝和基督的荣耀,以及永生。动力因是上帝自由地洁净和成圣。功德因是上帝最爱的独生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尽管我们曾是仇敌,但因他极大的爱他爱了我们,藉着他的在十字架上至圣的受难,为我们争取被称为义,并使我们与父和好。工具因是受洗这一圣礼,这是一种信仰的圣礼,不通过洗礼,无人能被称为义。形式因是唯独上帝才有的正义,不是说他因此自己是正义,而是他因此使我们正义,凭着他所恩赐的正义,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更新。而且,我们不只被认为正义,而且真称为正义并且成为正义;此事在现实中的成就,乃是照着每个人取悦于他的情形由圣灵赐给每个人的程度(第6次会议,第7章第2节)。
(g)称义是从前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转化;前一状态是生为第一亚当之子的状态,后一状态是恩典的、因第二亚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而被接纳为上帝之子的状态(第6次会议,第4章)。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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