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8

BE38.关于上述内

BE38.关于上述内容,在此引用荷兰等众教会被多特会议接受的信仰告白:我信一位上帝,同一本质,有三个位格,自万世之先就真实确切地分别为不可互通的属性,也就是父、子、圣灵;父是可见与不可见之万物的起因、源头和初始;子是道,是智慧,是父的形像;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永恒的德行和能力。不过,务必承认如此说法远远超出了人类思想的理解范围。因此,我们只有等到了天上才能对此有完全的了解。

揭秘启示录 #75

75.“在七个金灯台

75.“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示来自主的一切光照临到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或说他们从主那里拥有光照。“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表示教会,教会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可参看AR 43, 66节)。经上在此说祂“行走”,是因为“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全部中(AR 44, 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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