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8

BE38.关于上述内

BE38.关于上述内容,在此引用荷兰等众教会被多特会议接受的信仰告白:我信一位上帝,同一本质,有三个位格,自万世之先就真实确切地分别为不可互通的属性,也就是父、子、圣灵;父是可见与不可见之万物的起因、源头和初始;子是道,是智慧,是父的形像;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永恒的德行和能力。不过,务必承认如此说法远远超出了人类思想的理解范围。因此,我们只有等到了天上才能对此有完全的了解。

揭秘启示录 #321

321.“骑在马上的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死”在此表示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诅咒,诅咒随着这死亡而来。诚然,每个人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拥有属灵生命,但当他否认神、圣言的神圣性和永生时,这生命就灭绝了。它在意愿中灭绝,但仍留在理解中,确切地说,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野兽。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由此产生的诅咒,所以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地狱”一起被提到;如以下经文,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地狱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诗篇49:14-15)

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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