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8

BE38.关于上述内

BE38.关于上述内容,在此引用荷兰等众教会被多特会议接受的信仰告白:我信一位上帝,同一本质,有三个位格,自万世之先就真实确切地分别为不可互通的属性,也就是父、子、圣灵;父是可见与不可见之万物的起因、源头和初始;子是道,是智慧,是父的形像;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永恒的德行和能力。不过,务必承认如此说法远远超出了人类思想的理解范围。因此,我们只有等到了天上才能对此有完全的了解。

揭秘启示录 #147

147.“我要赐给他

147.“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表示他们必战胜自己里面来自地狱的邪恶。在圣言中,“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而抽象地说,是指良善或邪恶(可参看AR 483节)。故此处“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表示赐给他们能力,以战胜自己里面来自地狱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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