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7.从诸多因素可以看出,三位一体的观念违背了开明的理性。哪个有理智的人可以忍受听到三位上帝创造了世界,或者可以忍受听到创造和维持、救赎与拯救、改造与更新是三位上帝的工作,而不是一位?另一方面,哪个有理智的人不愿意听到那个创造我们的上帝也救赎了我们,并更新和拯救了我们?由于后一种观念而不是前一种观念与理性相符,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智的国家不承认上帝的独一性。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徒以及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国家拒绝基督教,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教崇拜三位上帝。基督徒对此指控的唯一答案是:尽管是三位,但拥有同一本质,因而是一位上帝。凭着赐予我的理性,我可以肯定:我能清楚地看明,除非来自独一的上帝,无论世界,还是天使之天,还是教会,甚至其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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