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7.从诸多因素可以看出,三位一体的观念违背了开明的理性。哪个有理智的人可以忍受听到三位上帝创造了世界,或者可以忍受听到创造和维持、救赎与拯救、改造与更新是三位上帝的工作,而不是一位?另一方面,哪个有理智的人不愿意听到那个创造我们的上帝也救赎了我们,并更新和拯救了我们?由于后一种观念而不是前一种观念与理性相符,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智的国家不承认上帝的独一性。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徒以及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国家拒绝基督教,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教崇拜三位上帝。基督徒对此指控的唯一答案是:尽管是三位,但拥有同一本质,因而是一位上帝。凭着赐予我的理性,我可以肯定:我能清楚地看明,除非来自独一的上帝,无论世界,还是天使之天,还是教会,甚至其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
21.(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的,独一的,首先的,从永恒直到永恒,一切事物的源头,也就是说,没有祂,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祂只以这种方式而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不能说祂的存在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预设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预设了时间;而时间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它还预设了本身为神的另一位神,因而预设了来自神的神,或形成自己的神;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受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从别人那里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的。从神是存在本身这个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祂是自我或自身,一切事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或成为某种事物,就必与祂有关。神是生命本身,因而是神,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以赛亚书:
唯独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15, 21, 22; 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出现或显现本身,因为没有出现的存在什么都不是,同样,出现若不来自存在,也什么都不是。因此,在这一个所在之处,那一个必存在,或说这一个意味着那一个。这同样适用于实质和形式。除非实质也是形式,否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论及它,因为它若没有任何品质,本身什么都不是。此处使用了存在和出现这些术语,没有使用本质和出现,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本质,从而区分显现(existere,或实存)和出现(existence),就像区分在先的和在后的一样,在先之物比在后之物更普遍。无限和永恒这两个术语适用于神性存在;而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全能和全在则通过这两者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这些将按顺序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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