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6

BE36.三位上帝的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揭秘启示录 #863

863.“就有火由神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从天降下并烧灭他们的火”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即恶欲,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494,748节);那些处于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之人都陷入各种邪恶和欲望,因他们里面的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而被除去(859节)。
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当教会的一切事物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种事在古时真实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后,经上以同样的方式说话,以此表示和先前它被代表时所表相同的事物。火从天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参看494,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多民。(以西结书 38:22)
我要降火在玛各。(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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