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L57.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该信经的一切细节,如它口头上所陈述的那样,都是真实的。如果我们用一位格的三位一体取代三位格的三位一体,转换一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是这样:主的神性是父,神性人身是子,神性发出是圣灵。当理解为这种三位一体时,人就能既想一位神,也能说一位神。谁看不出,若非如此,人必想到三神?亚他那修显然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他的信经中又加上这些话:因着基督教的真理,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然而,根据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仰,我们不能说,或提三神或三主。这等于是说:尽管基督教真理允许承认或思想三神和主,然而,基督教信仰不允许说或提到多位,只能说一位神和一位主。然而,将人与主和天堂结合起来的,正是承认和思维,而不单单是话语。此外,没有人明白作为一的神性如何能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通过本质或实质将三合为一,不会夺去三神的观念,只会传达它们之间的一致性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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