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6

BE36.三位上帝的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真实的基督教 #728

VIII.对那些配得

VIII.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

728.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之所以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是因为如前所述(TCR 719-721节),那时主是同在的,并允许那些从祂而生的人,即重生的人进入天堂。圣餐具有这种效果,因为那时,主在其人身方面是同在的;前面说明(TCR 716-718节),主自己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祂说:“这是我的血。”因此,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身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身体。当人正在重生时,主的确同在,并通过祂的神性运作为天堂预备人。然而,为了人可以实际上进入,他必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主;正如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人,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但不是因为祂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身里,祂存在于这人身中,这人身的身体是神性良善,这人身的血是祂的神性真理。它们被赐给了人,人通过它们重生,并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前所示(TCR 716节),在圣餐上的吃是属灵的吃。从对这一切的正确理解清楚可知,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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