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413.向个体人和向集体人或一个社区行使的对邻之爱是不同的,就像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统治者的职能不同一样。这种区别就像一个用两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和一个用五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马太福音25:14-30)之间的区别,或像一舍客勒的价值和一他连得的价值之间的区别,或一棵葡萄树、橄榄树或果树的产出或利润和一个葡萄园、橄榄园或果园的产出或利润之间的区别。此外,对邻之爱也在人里面上升到一个越来越内在的领域,并且随着它上升,他爱一个社区胜过爱个人,爱他的国家胜过爱一个社区。由于仁爱在于善意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所以可推知,向一个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个人行使仁爱的方式差不多;但向一个善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一个恶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是不同的。向后者要照着属世的公平来行使仁爱,而向前者要照着属灵的公平来行使仁爱。我们将在别处说一说这两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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