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88.凡出于内在理解力思考的人都能看出,意愿的能力和理解的能力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拥有能力本身,也就是拥有本质上的能力的那一位。只要考虑一下,能力来自哪里?它不是来自那在其最丰满的力量上拥有它,也就是在它自己的本质中,因而从它自己的本质而拥有它的那一位吗?这意味着这种能力本质上就是神性。每种能力都需要必须赋予它的一个提供,因而需要一个来自比它自身更内在或更高之物的一个指令。眼睛凭自己没有看的能力,耳朵凭自己没有听的能力,嘴巴凭自己没有说的能力,手凭自己没有行动的能力;这种提供和随之而来的指令必须来自头脑。头脑凭自己没有思考和意愿任何具体事的能力,除非某种更内在或更高的东西指挥它如此行。理解能力和意愿能力也一样;这些只能来自本身拥有意愿能力和理解能力的那一位。
由此可见,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这两种官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由于它们来自主,故可推知,人凭自己不能意愿或理解任何东西,只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凡知道并相信对一切良善的意愿和对一切真理的理解都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的人,都会确信事实就是如此。圣言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人凭自己不能得什么,凭自己也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3:27; 15: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