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6

BE36.三位上帝的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圣治 #55

55.⑶圣治在它所做

55.⑶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尤其在拯救人类上,都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无限和永恒本身就是神性本身,或主本身,而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是神性发出,也就是在由祂自己所创造的其他人,因而在世人和天使里面的主;这神性与圣治是一样的。因为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神性规定,一切事物都要保持在它们被造所在并进入的秩序中。由于这是神性发出的工作,故可知,这一切都是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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