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197.我们可将此处所说的用于前一章所举的一切例子,如肌肉、神经,植物界和矿物界的物质和成分,作为人里面思维和情感主体或容器的有机物质,大气、热和光、爱和智慧。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最初元素在随后元素中是唯一掌控者,事实上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它因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故是它们里面的全部。这一事实也可从众所周知的真理清楚看出来,即:目的是原因的全部,并通过原因是结果的全部;因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此外,原因的原因也是所引起的事物的原因;原因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目的;动作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动作的努力;作为物质本身的物质,是唯一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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