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5.当今全部的基督徒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这可从天主教和更正教视为头等教义的关于称义的教导看得出来。其中详细地解释了父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救赎和拯救人类,并赐下圣灵来运行这些事;听见、读到或复述这些教导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在他的思维中将上帝一分为三,也就是必然产生三位上帝的观念,并以为有一位上帝差遣另一位,并由第三位来运行。神性之三一被区别为三个位格(或身位)、每一位皆为上帝,这样的三位一体观持续地遍及当今教会其余的诸般教义信条中,正如从头遍及全身;关于这方面信息将在后文适当章节中详述。在此期间,请查阅一下之前关于称义的叙述,并从总体和细节上审阅一下神学,同时,在教会听讲道或在家祷告时,尤其当你向其中一位,然后分别向另两位祷告或唱诗时(正如通常那样),请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三位上帝以外的理解和想法。由此可以证实以下命题的真实性:当今基督徒领域的全部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侍和行动的意愿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有三样事物按顺序而来,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AR 352节);此处也是如此,即:相爱,理解力或感知,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以至于如果其中一个缺失,另两个就什么都不是;以行动来服侍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两者在它里面并共存于其中。“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是意愿的良善,同时也是理解力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智(intellectual),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经常提到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所以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只要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一些地方提到“玛拿西”,如当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当他被雅各接纳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被他祝福(创世记48:15, 16);也被摩西祝福时(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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