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5

BE35.当今全部的

BE35.当今全部的基督徒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这可从天主教和更正教视为头等教义的关于称义的教导看得出来。其中详细地解释了父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救赎和拯救人类,并赐下圣灵来运行这些事;听见、读到或复述这些教导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在他的思维中将上帝一分为三,也就是必然产生三位上帝的观念,并以为有一位上帝差遣另一位,并由第三位来运行。神性之三一被区别为三个位格(或身位)、每一位皆为上帝,这样的三位一体观持续地遍及当今教会其余的诸般教义信条中,正如从头遍及全身;关于这方面信息将在后文适当章节中详述。在此期间,请查阅一下之前关于称义的叙述,并从总体和细节上审阅一下神学,同时,在教会听讲道或在家祷告时,尤其当你向其中一位,然后分别向另两位祷告或唱诗时(正如通常那样),请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三位上帝以外的理解和想法。由此可以证实以下命题的真实性:当今基督徒领域的全部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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