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5.当今全部的基督徒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这可从天主教和更正教视为头等教义的关于称义的教导看得出来。其中详细地解释了父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救赎和拯救人类,并赐下圣灵来运行这些事;听见、读到或复述这些教导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在他的思维中将上帝一分为三,也就是必然产生三位上帝的观念,并以为有一位上帝差遣另一位,并由第三位来运行。神性之三一被区别为三个位格(或身位)、每一位皆为上帝,这样的三位一体观持续地遍及当今教会其余的诸般教义信条中,正如从头遍及全身;关于这方面信息将在后文适当章节中详述。在此期间,请查阅一下之前关于称义的叙述,并从总体和细节上审阅一下神学,同时,在教会听讲道或在家祷告时,尤其当你向其中一位,然后分别向另两位祷告或唱诗时(正如通常那样),请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三位上帝以外的理解和想法。由此可以证实以下命题的真实性:当今基督徒领域的全部神学建立在三位上帝的观念之上。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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