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在圣言中,“吃”表示吸收或采用;“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吃生命树”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吃”表示吸收或采用,因为正如属世食物当被吃掉时,就被同化为人身体的生命,属灵食物当被接受时,则被同化为他灵魂的生命。“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不表示别的,还因为人从由主那里所接受的爱和仁之良善中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许多地方都提到“树”,“树”是指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教会本身,其“果实”是指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在教会中并与教会之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适当的地方。我们说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爱之良善是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仁之良善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每种良善的性质或品质和特征将在下文被告知。关于它们,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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