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揭秘启示录 #683

683.启16:4.

683.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流注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里面。“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和前面一样,表示从主而来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在此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里面;因为“江河”表示为了教义和生活而服务于理性人,因而服务于理解或认知的大量真理(409节);“众水的泉源”表示主的圣言,因而表示主的圣言,故“众水的泉源”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384,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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