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606.启13: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表谁也不许通过圣言进行教导,因而也不可被授予牧职、享受大师桂冠的荣耀、戴上博士帽、被视为正统,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没有矛盾的事物起誓。“买卖”表示用知识(在此是指教义方面的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如下文所述。“印记”表示承认为一个改革宗基督徒,并肯定他就是如此(605节);“兽名”表示那教义的性质,“名”表示性质(81,122,165,584节),“兽”表示被平信徒、因而全体会众所接受的教义(567节);由于此处经上说“或有兽名”,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相一致的;“数目”表示事物的性质(448节);还由于经上说“或有兽名数目的”,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没有矛盾的。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龙及其兽所表示的教义因改革宗所在的不同国家而各异;不过,教义的首要原则或头是一样的,那就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行为。
“买卖”表示用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货物”(merchandise)、“买卖”(trade,或贸易)、“获利”(gain)所表相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证实可知: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你们是无价被卖的,也必无银被赎。(以赛亚书52:3)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靠智慧的丰富和自己的贸易增添财富。(以西结书28:4,5)
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故经上论到推罗说:
一切泛海的船只都与你交易货物;他施人拿银子作你的客商;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他们都作你的客商,用人口(soul of man)兑换你的货物。亚兰人因货品就作你的客商;你的财富,货物,商品,经营交易的,在你倾覆的日子必都坠落于海中心。(以西结书27:9,12,13,16,2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因为推罗变为荒场,她的商家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1-8)
在主的比喻中,买卖所表相同:
一个人要往外国去,按着才干给他仆人银子,叫他们做买卖赚钱。(马太福音25:14-30)
另一个人给他仆人十弥拿去做买卖。(路加福音19:12-26)
人遇见藏在田里的宝贝,就把它藏起来,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田。(马太福音13:44)
一个商人寻找宝贵的珍珠,遇见一颗极贵重的,就变卖一切,来买这颗珍珠。(马太福音13:45,46)
从幼年与你贸易的也都各奔各方,无人救你。(以赛亚书47:15)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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