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439.“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他们通过这些歪曲在短时间内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尾巴上的毒刺”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毒刺”表示巧妙;“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伤人的能力”表示他们通过这些能造成麻痹,换句话说,他们能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表示这些事物(AR 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如前所述(AR 427节)。当他们从圣言中引用并应用任何东西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来写的,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真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真理在教会不为人知,那么他们可能会从圣言中摘取出很多东西,这些东西起初似乎支持异端,或与异端一致;但当真正的真理在教会为人所知时,真理的表象或表面真理就会显露出来,真正的真理则映入眼帘。
但在此之前,异端分子通过取自圣言的各种事物能遮蔽并迷惑理解力,从而欺骗和掳获它。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没有发生,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也会发生的人就做这种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这不是举例说明的地方。在阿摩司书,“钩”(stings,或刺)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阿摩司书4:2)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他们成为他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荆棘”、“蒺藜”、“棘刺”、“蓟草”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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