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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