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85

85.人通过被称为理

85.人通过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这两种官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通过理性,他能明白和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因而何为虚假,何为真理;通过自由,他能意愿他所明白和知道的。但只要对邪恶的爱之快乐掌权,他就不能自由地意愿良善和真理,并把它们纳入理性思维,因而不能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因为如前所示(78-81节),人出于自由照理性所做的事,会实际上成为他的一部分;除非良善和真理成为人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再者,人不会出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快乐行动,除非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之快乐被除去,因为这两种对立的爱的快乐无法共存。出于来自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由于理性支持爱,所以这也是照理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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