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52

52.⑵无限和永恒本

52.⑵无限和永恒本身必关注有限事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前面章节(48–51节)已经说明,无限和永恒本身是指神性本身;有限事物是指神性所创造的一切事物,尤指世人,灵人和天使;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是关注在它们里面的神性,也就是它自己,就像一个人在一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形像一样。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那里尤其说明,受造宇宙中有人的一个形像,这就是无限和永恒的形像(317-318节),因而是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的一个形像。然而,要明白,神性本身在主里面,而来自它自身的神性是受造物中来自主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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