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42

42.⑸人与主结合得

42.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有这样一种表象: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不是自己的主人。这种表象普遍存在于一切恶人中间,也普遍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认为自己不受律法约束,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的人中间。所有这些人不可避免地认为,不允许思想和意愿邪恶,只能思想和意愿良善,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由于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既不意愿,也不能思想和意愿邪恶,所以他们从这种表象得出结论,这不是做自己的主人。然而,这与真理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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