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295

295.⑵恶人不断将

295.⑵恶人不断将自己引入邪恶,但主不断把他们引离邪恶。理解圣治在善人身上如何作工比理解它在恶人身上如何作工更容易。但现在论述的是后者,所以有必要按下列顺序来阐明:

①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事物。

②恶人凭自己不断把自己越来越深地引入自己的邪恶。

③对恶人来说,圣治不断允许邪恶,以便不断把他们从中引出来。

④主以上千种方法,甚至以最秘密的方法实现从恶中的这种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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