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218

218.⑶短暂事物和

218.⑶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被人分离,但被主结合起来。这是因为,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都是短暂的,人由此可称作短暂的;而属于主的一切事物是永恒的,主由此可称作永恒的。短暂事物是指那些有结束、会消亡的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那些没有结束、不会消亡的事物。谁都能看出,两者只有通过主的无限智慧才能结合在一起,因而能被主结合,不能被人结合。为叫人们知道,两者被人分开,但被主结合,有必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⑤也藉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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