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圣治 #13

13.我有时会说,爱

13.我有时会说,爱构成人的生命;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原因里面,爱与智慧分离,或良善与真理分离;因为如此分离的爱,或如此分离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因此,构成人的至内在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生命的爱,是在一起的爱与智慧。此外,就接受者而言,构成人生命的爱,不是在原因而是在结果里面分离的。因为爱离开它的品质是无法理解的,其品质就是智慧。这种品质或智慧只能来自它的存在,也就是爱;这就是为何爱与智慧是一体。良善与真理也一样。由于真理来自良善,如同智慧来自爱,故合在一起的两者被称为爱或良善。在其形式中的爱实际上是智慧,在其形式中的良善实际上是真理,形式是品质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由此明显可知,良善若不与其真理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良善;真理若不与其良善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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