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最后的审判(续) #5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知道人死后仍和以前一样为人的人对于宇宙毁灭所持的荒谬观念。这些观念都是一个性质,并且为数众多。一旦知道一个人死后不是一口气或一阵风,而是一个灵,他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是天上的一位天使,而灵人与天使都拥有完整的人形,就能基于理解,而非基于不经理解就接受的信仰,就是只引向无聊的传统信念的信仰来思想人死后的状态和最后的审判。理解还会带来确切地结论,即:圣言中所预言的最后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所有人的聚集之地。还可推知,当最后的审判发生时,为保持圣言的可信度,这一事实必被揭示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