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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