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最后的审判(续) #23

23.⑵最后审判前的

23.⑵最后审判前的征兆和察罚。那些为自己造假天堂的人上面出现了某种像暴风云一样的东西,这种表象是由于主在他们头顶上的天使天堂中的同在,特别是由于祂在最低层天堂中的同在。祂的同在是为了防止该天堂的居民当中有人因与假天堂的联结而被裹挟走,并与他们一同灭亡。此外,高层天堂也会下降,从而离他们更近,这会揭开那些即将面临审判之人的内层;一旦内层揭开,他们就不再像以前那样看似道德的基督徒,而是变得像恶魔。他们会针对神、主、圣言、信和教会而彼此闹事、争吵;由于那时他们的恶欲也得以自由放任,所以他们带着蔑视和嘲笑弃绝这一切,并冲进各种罪恶中。这些所谓的天堂居民的状态就这样发生改变。与此同时,他们用世人所不知的技巧为自己所造的一切壮丽表象都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宫殿变成了简陋的棚屋;他们的花园变成了沼泽;他们的教堂变成了一堆堆废墟;甚至连他们所住的山冈都变成了砾石堆,以及对应于他们邪恶的心智和欲望的其它类似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可见事物都是灵人与天使的情感的对应。这些就是审判即将到来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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