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954

954.“我是大卫的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当时是光,并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的主自己。“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中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所发的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2)。“明亮的晨星”表示当时祂是光,并且祂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祂因是以光降世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称为“星”(民数记24:17),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马太福音4:16;路加福音2:30-32;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出现在来自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面前的光而被称为“晨星”;“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或“黎明”表示祂的到来,然后便是新教会(参看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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