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911.启21:18.“城墙的结构是碧玉的”表示对新教会的人来说,圣言字义中的一切神性真理都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结构”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的一切都在结构中。“碧玉”与总体上的“宝石”所表相同,“宝石”当论及圣言时,表示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所表相同(可参看AR 897节)。神性真理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世之光,灵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灵之光;因此,当属灵之光流入一个正在阅读圣言的人里面的属世之光时,他就会被光照,并看到那里的真理,因为属灵之光的对象就是真理。字义上的圣言还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越被天堂之光的流注光照,就越凭真理的联系和由此产生的形式而看到真理;他越如此看到真理,他的理性心智就越从内在被打开,因为理性是天堂之光的真正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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