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828

828.“可以用来击

828.“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牧养他们”表示祂将通过圣言字义的真理和理性事物说服所有处于死的信仰之人。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AR 544节)类似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以及在AR 148485节可以看到,可以用来击杀列族的“铁棒”表示取自圣言的字义,并由出于属世人的理性事物确认的真理。没有作为的唯信是死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雅各书(2:17, 20);他还说:

只是你们要行圣言,不要单单听圣言;自己欺骗自己。(雅各书1:22等)

保罗也这样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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