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815

815.“这细麻衣就

815.“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表示纯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814节)。“义行”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生活良善(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173, 586节)。“义行”是指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生活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就属世之义而言,凡照文明、道德的法律而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只有照神性律法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出于圣言的真理。人若自以为义,因而以为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所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靠着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无法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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