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810

810.“无论大小”

810.“无论大小”表那些出于大小程度不同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敬拜主的人。“无论大小”在属世之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或大或小不同尊贵程度的人,但在属灵之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主的或大或小不同敬拜程度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在或多或少不同敬虔和完全程度上出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敬拜主的人。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它紧接着“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祂的,都要赞美我们的神”这句话而来,而这句话就表示这些事(809,527,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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