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他们当中不再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再有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声音”表示音调,每种音调对应于一种属于爱的情感,因为音调是由情感产生的。所以,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凭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不过,情感分为两类,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的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的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犹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和属灵国的众天堂(如前面频繁所述)彼此不同。因此,有些乐器的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有的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的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的情感有关。声音不连贯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那一类;声音连贯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那一类。这就是为何“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 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情感。竖琴的音调因对应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情感的称谢(参看276, 661节)。
此处意思是说,那些陷入天主教的邪恶与虚假之人没有对属灵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与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由于缺乏出于圣言的任何真理而无法被赋予它们;并且他们因没有真理,故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能被赋予那些渴慕真理的人;而除了那些靠近主的人之外,没有人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这些人死后照其渴慕程度而得到天使的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聆听弥撒曲和参加其它宗教仪式(这些活动都缺乏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时所处的外在情感纯粹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缺乏源于主的内在,所以他们在浓密的黑暗和盲目中被带向对活人、死人的敬拜,并向那些被称为冥王的鬼魔献祭,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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