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706.“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表免得他们与那些未处于真理的人同在,也免得他们的地狱之爱显现出来。“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的生活。赤身的“羞耻”或私处表示污秽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经上说“免得叫他们见羞耻”,故表示免得这些爱显现出来。“赤身”表示对真理的无知,“赤身的羞耻”表示地狱之爱(参看213节)。这些话是对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说的,好叫他们学习并留在真理中,因为没有真理,他们所具有的先天邪恶,也就是地狱之爱,无法被除去。诚然,缺乏真理的人可以活得像个基督徒,但这只是在世人面前,在天使面前却不是这样。他们要学习的真理涉及主,涉及他们要照之生活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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