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698

698.“并不悔改所

698.“并不悔改所行的”表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如前所述(693节),“所行的”或“行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641节)。按照字义,是“疼痛”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将他们从其虚假和邪恶中驱离,因为这些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所行的”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自己的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之所以说此处“所行的”或“行为”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是因为信之虚假在先,生活的邪恶随后而来。事实上,邪恶不定有信之人的罪,这就是一个信之虚假;结果,人活得高枕无忧,不用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实践悔改的行为。若人说服自己相信行为无助于救恩,唯信而无需行为就得救,情形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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