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96.“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他们不能承受真理。这疼痛不是指出于虚假的疼痛,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疼痛,而是指出于真理的疼痛,因而是指他们无法承认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从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以言语,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以承认来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从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处没有出现,不过,我被恩准从灵界经历得知这一点;在灵界,若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不肯听从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还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咬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疼痛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承受真理。作为说话的器官,“舌头”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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