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43.“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表源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和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所戴的“冠冕”表示智慧(参看189,252节);“金冠冕”表示源于爱的智慧(235节);由于这冠冕被看到戴在人子或主的头上,所以“金冠冕”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镰刀”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收割”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上的状态,在此表示它的末后状态;所以用“镰刀”所进行的“收割”在此表示终结教会的状态并施行审判;由于这些事是凭借神性真理来完成的,所以这一切以“镰刀”来表示;而“快镰刀”表示精确而敏锐地行这事。“镰刀”和“剑”、“刀”、“长剑”所表相同;只是在论述收割的地方,经上会用“镰刀”;当论述战争时,经上则用“刀剑”。“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反之亦然(52,108,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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