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609

609.“因为这是人

609.“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圣言、因而教会的性质。“人”表示智慧和聪明(243节),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和聪明,因而也表示在教会之人里面的圣言的智慧和聪明。教会本身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因此,教会之人就其灵而言,在天上照着他里面来自主的教会性质而显为一个人。所以,这就是此处“人的数目”所表示的,因为它紧接着“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这句话而来,这句话表示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神职人员当中性质到底如何。来自圣言的教会性质也以“人”来表示(910节,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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